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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019年04月03日 23:57:59 访问量:551

各中小学校(含高中):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我省 2018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我省更多“优课”纳入国家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库,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平房区教师进修学校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将组建区级评审“优课”评审专家组,对上传课例进行区级选拔,推荐市级优课。

(请各校领导和教师一定要认真阅读通知及方案,如果想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先去网站上查看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再进行备课和录课。因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 5 堂的节点将暂不开放晒课,所以请各位教师要特别注意!!!)

具体要求如下:

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或已和国家平台对接的地方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网站地址:****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 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技术》(沪科教版)、《黑龙江人文与社会》(黑教版)和《生命教育》(黑教版)仍列入本次“晒课”范围并参加省级评审,其目录分别链接在国家平台《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目录下。

校本课程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 5 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 30 分钟),画面清晰。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 1—3 年级:2019 年 3 月 16 日—4 月 30 日

小学 4—6 年级:2019 年 3 月 16 日—5 月 31 日

初中:2019 年 4 月 1 日—6 月 30 日

高中:2019 年 6 月 1 日—7 月 31 日

5.参加人员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6.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7.奖励办法(来源于省级方案,可查看附件)

凡被地市级推荐到省级的“优课”课例均确定为省级三等奖,颁发证书;凡被省级推荐到国家的“优课”课例均确定为省级二等奖,颁发证书;凡被教育部征集为“优课”的课例均确定为省级一等奖,颁发证书。

对于我省未使用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的相关学科,各地市推荐到省的“优课”将根据推优情况酌情给予一、二、三等奖。省级“优课”一、二等奖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时视为省级教学业务奖励。

8.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各校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督促校级管理员按责进行审批与管理,积极与进修学校电教部沟通、协调晒课的后台服务工作。

9.具体内容请详看附件。(特别是要参与晒课的老师认真阅读附件要求)

 

 

平房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4月3日


  • 附件(2个)
  •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9〕114号).pdf (301kb) 下载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pdf (4447kb) 下载
编辑:李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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